衡东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争创“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活动。该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干警们的潜能和积极性,涌现了一批优秀的法官,朱溯法官就是其中杰出的一位。
朱溯法官,刚过而立之年,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年底被任命为审判员。年轻的他一腔热血、工作兢兢业业,在刑庭从事审判工作不到两年,却谱写了刑庭的新突破——实现四个“零”突破:“零错案”、“零上诉”、“零抗诉”、“零上访”。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刑庭09年1至8月份共审结案件113件,其中朱溯法官审结30多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刑庭09年1至8月份共审结刑事自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4件,调解结案13件,调解结案率93%,其中朱溯法官审结4件,调解结案4件,个人调解结案率100%;朱溯法官2008至2009年所办案件在上级法院组织的多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全部评定为满分(100分)。
朱溯法官之所以能取得这些让人民满意的成绩,因为他具有崇高的思想品质、高超的业务素质、优质的服务态度和高效的办案效率。他立场坚定、公正廉洁、忠诚于法律、心怀人民,他拒绝当事人送礼请吃二十余次。他具有丰富的法律法理知识、娴熟的庭审和调解技巧、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如吴林峰和王忠义、王忠孝等故意伤害一案,涉及人数众多,伤者达10多人,当事人情绪都很大,立案前双方都表示要到县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上访,面对这起很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的案件,承办人朱溯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说理释法,并通过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干部做思想工作的方式,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双方服判息诉,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把当事人当亲人,审判时对其说理释法、答疑解惑,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服判息诉,增强了司法公信力。他把“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当做办案的信念,孜孜不倦地追求案件的完美,做事雷厉风行,不断求实创新,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