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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黑三角”夺命十余条 法院积极受案促广铁部门重视
作者:胡英  发布时间:2009-10-16 17:23:15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10月16日上午9时许,衡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在当地引起了广泛社会关注的原告(反诉被告)阳罗生诉被告广州铁路集团(反诉原告)健康权纠纷一案。衡东县人大副主任赵良成、内司委主任向晓燕等8名人大代表、衡阳都市频道、衡东电视台进行了重点报道。

  一个健康权纠纷案件怎会引起如此大的反响?这得从该案的事发地点说起,该案发生在衡山火车第五股道东侧(衡东县新塘镇铁北路27号,原衡山东务段机关右侧居民区),在本案发生前,此处就一直被当地居民称为铁路“黑三角”。由于此地属历史人行通道,经常发生火车撞死撞伤行人的事故,自七十年代以来,这里已有15人死亡、6人重伤,其中最小的死者仅6岁,当地人民对这段冰冷的铁轨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

  2009年10月2日,家住“黑三角”附近的本案原告(反诉被告)阳罗生因事上街,在横越车站二站台北边人行通道口时,为避免上行二道通过的100/50次旅客快车,而被下行一道通过的X267次行包专利“撞倒”受伤。经鉴定,阳罗生的伤残程度为6级,需部分护理依赖。广铁(集团)在垫付53153.97元后即停止赔付。原告遂诉诸法院,要求对方承担治疗费、残疾赔偿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4万余元。而广铁集团则认为原告(反诉被告)个人在横越铁路时未尽适当的注意义务,自己有过错,且直接导致其受伤原因是被列车气流吹倒在地,原告(反诉被告)年事已高,站立不稳所致。提出反诉,请求返还广铁集团已赔付的5万多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这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但由于牵涉到了人民谈之色变的铁路“黑三角”而变得炙手可热。当地居民主动要求将案件尽量放到更多公众面前审判,以期通过更多人的关注,促进广铁集团引导起足够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消除当地人民的通行隐患,承办该案的新塘法庭庭长陈坚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顺应民意,将审判地点从新塘搬到了法院机关。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由于双方都表示了较强的调解意向,法庭没有作出当庭宣判,根据现场调解氛围,预计下周双方将会达成一个满意的调解结果。而旁听的人大代表们也开始对案件之外的人民生命健康等铁路引发的问题给予关注,案件虽未结案,但已出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m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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