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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法院服务民营企业“点子”多效果好
作者:刘上红  发布时间:2009-11-16 17:11:53 打印 字号: | |
  衡东法院围绕“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工作主题,响应县委、县政府“主题是发展、主攻是工业、主体是民营、主导是服务”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服务县域经济这篇文章。近年来,县法院为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想了许多“点子”,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开展了一系列主动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受到了政府和民营企业的一致好评。东大化工有限公司的钟总说:“衡东法院作为一个执法机关,能够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这比广东做得更好、走得更快”。先锋瓷厂的龙总说:“法院能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难怪衡东的民营企业发展得这样好”。

  注重走访,既解决个案问题又能解决普遍问题。衡东法院建立了“三定”联络制度,实行法官定人定点定期联系制度,每月走访一次,向民营企业主动发放便民联系卡。在走访的过程中很注重实效,既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又要对企业进行调研,征询民营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需求,摸清可能影响民营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律问题和纠纷隐患,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措施加以预防和解决。同时联系法官还对民营企业在机制、制度、管理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减少诉讼,提高效益。

  注重法律宣传,规范企业行为,让企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衡东法院定期主动走进工业园区组织联系民营企业举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同时还给民营企业编印相关法律资料。

  注重方便民营企业诉讼,依法维护企业的权益。对涉企案件优先立案、及时审理;对困难的企业缓减免交诉讼费,对申请财产保全的、先予执行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组织力量,尽最大努力实现企业的合法权益。

  注重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强化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民营企业之间正常的经济活动和良好的合作关系。如,2009年4月分成功调解衡东东大化工有限公司诉陕西星王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为东大化工跨省追回货款近200万元;2009年衡东法院借县优化办之力做调解工作,两次为衡东同心矿业有限公司化解内部矛盾使其再获新生。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m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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