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社会关注度颇高的案件,湖南电视台《寻情节》、《约法三章》都曾报道此案,当地派出所、人民政府协助调解多次,均不欢而散。直到10月19日,双方闹到大浦法庭后,才在多方的努力下,于当日内调解结案,并于次日兑现。
2008年10月13日,原告毛某(女)与被告成某(男)经人介绍相识,10月15日被告给原告见面礼6888元,11月22日订婚,男方付聘金20008元,还有金器及手机等物品,2009年2月14日,原、被告在当地政府登记结婚,2009年7月22日生育一男孩。由于小孩在两人相识后不足十月就出生了,引发了当地人们的种种猜疑。毛某在众压力之下承认小孩不是“新郎”成某的,为此引发了一场离婚、退聘风波,并日益升级。由于新娘毛某不愿全额退回聘礼,恼羞成怒的“新郎”在退聘不成后,邀请数亲朋好友多次到女方住所大吵大闹,并砸坏了房屋的玻璃,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当地派出所在几次出警后,也只能做到防止现场事态的扩大,治标不治本。无奈之下的毛某请来两位县人大代表和一政协委员做工作,帮助解决问题,然而代表们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虽竭尽全力进行调解,但也功败垂成。眼看矛盾又将升级。两级人大代表将双方引到了大浦法庭。问清来龙去脉后,承办该案的大浦法庭庭长许文韬一边透彻释明与本案相关的法律关系。让他们清楚地知道各自的权利义务,一边将双方分开作各自的工作,告诉男方法庭调解失败的后果,又建议女方以名誉为重,速战速决。加上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助做思想工作,仅一个上午,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女方返回聘礼26680元,小孩随女方共同生活,并由女方承担全部抚养费。返回的聘礼于次日当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