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衡东县国土局根据县人民法院发布的强制腾地裁定书,依法在白莲镇新农贸市场征地范围内进行土方工程施工,遭到当地群众的强烈阻挠,十多位老婆婆走上施工车前方的桥头静坐,有人挑了大粪拦在路中,还有一人开了自家面包车,横在施工车的前方,大家的对抗情绪异常激烈,现场的空气几近凝固。一场看似为了土地的斗争,是否真的政府理亏?激昂的民愤背后又有怎样的隐情?国土局组织施工不成,必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面对如此抵触的民意,能否强制执行到位?一连串的疑问,最终在不到半月的时间内,由衡东法院全部揭晓。
衡东县白莲镇位于县城东北部,与株洲搭界,是该县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随着生产经济的发展和当地人口的不断增多,原有的白莲镇农贸市场已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严重制约了白莲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加快白莲镇小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白莲农贸市场和停车场的建设成为了该镇一项紧迫而重要的民生工程。2007年12月28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征用衡东县白莲镇白莲村一组范围内集体土地1.2912公顷作为白莲镇农贸市场项目建设地,但白莲村一组村民在个别人的煽动下对征地一事十分抵触,拒不领取已支付到白莲镇村委会的征地补偿款。衡东县国土局于2009年5月12日下达了限期腾地决定书,白莲镇政府立足大局,多次召开村民会议,找村民谈话,都没能得到村民的支持。
由于一组村民拒不腾地,县国土局不得不向法院提出强制腾地的申请,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到现场了解情况,通过认真审查,认为县国土局各种手续合法,农贸市场建设势在必行,于是在2009年10月12日法院立案受理县国土局强制腾地一案,第2天便为1组村民送达了听证通知,希望能通过听证会“和平”地解决问题。但举行听证会的当天,白莲村一组只来了3个老年人做代表,给法官上交两份材料后便匆匆离去,听证会宣告失败。法院党组听了该案的汇报后,为了准确了解白莲村一组的真实情况,决定由主管副院长带队于10月27日再次到该组了解情况,并对该组提出的种种质疑作了解释和说服工作。但极个别村民仍对法院工作人员持敌对态度,并煽动其他村民对抗法院腾地行为。案情的发展引起了曾院长的重视,曾院长认为这是一个涉及民生的案件,建农贸市场是惠及白莲镇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但也不能因此影响白莲一组村民正常生活水平,甚至引发上访等群体性事件。2009年11月3日,曾院长在白莲镇政府召开了白莲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村支“两委”负责人、白莲一组负责人谈会。会上,与会人员强烈要求腾地建农贸市场,征收标准就高不就低,征地补偿费用已确实打到白莲村帐上。当天法院行政庭再次确认征收标准符合相关政策后,下达了准许国土局强制执行申请,并限白莲村一组收到裁定后3日内自觉履行,不料村民对此依旧置之不理,丝毫没有腾地的意思。11月15日,穷尽协调方法的执行队伍组织施工队依法强制腾地,遭到村民的强烈阻挠,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横车马路的车主谭某不仅将自有车辆横在路中,阻碍施工车辆,而且还鼓动静坐、闹事的村民都到镇政府吃中饭,威胁施工车辆上的司机不准卸土,否则放气打人,并找司机个人负责,致使几名司机将车辆停在桥头不敢动弹,施工队被迫停工,强制执行陷入暂时的僵局。当天晚上,行政庭庭长陈戈汇报执行情况后,法院党组经过集体研究分析,不约而同地意识到了“群众阻工”的背后应该有推手,要不然那些阻工人群不可能都是清一色的老婆婆,而且尤以出身最为“清白”的五保户谭仔云为首。谁是背后的推手?谁对当天执行任务失败起了关键作用?那辆面包车的车主自然地成为了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对象。“打蛇打七寸”,为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11月16日,执行人员决定采用威慑方法,对出头者谭某采取拘留措施,第二天再次组织施工,以观后效,如果没有人阻工,说明谭某即是唯一的推手,如还有人跳出来代替谭某,说明他还有同伙,需趁势一同拨掉钉子。
11月17日,执行人员组织施工时,“老婆婆”们再次有组织地出现在工地,其中一个名叫陈某某的老婆婆尤为突出,多次冲击执行现场。执行过程中有人指挥几十个村民将原本毫发无伤的陈秋英用躺椅当担架抬起来,气势汹汹地嚷着政府、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打伤了人,要把人抬到白莲镇李书记办公室。在白莲镇政府门口被镇政府和法院的干部拦下,就在法院、镇政府做劝解工作的过程中,向某边指挥边明目张胆地煽动其他村民闹事,辱骂执行干警,由于人数众多,势力单薄的执行人员根本无法及时对向某采取措施,等到法院增援干警赶到,准备对向某采取措施时,向某则在一阵混乱中迅速消失在人群中。敏锐的执行人员已观察到向某正是幕后煽动者之一。11月18日,为保证执行顺利进行,执行人员们想出了一个妙招,对已躲藏起来的指挥闹事者向某张贴司法拘留的悬赏公告,这张“悬赏1000元……拘留向某”的公告发得十分巧妙,既在全村范围内起到了“广而告之”的作用,更像一把高擎的法律之剑,让当地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即使有人煽风点火,也不敢再肆意乱来。11月25日,当执行人员又继续组织施工腾地时,“群龙无首”之下,现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只有积极分子陈老婆婆仍跃跃欲试,早有准备的执行人员将她“请”到了法院,一到法院,陈老婆婆就忍不住老实交待了实情:“那天我其实没有受伤,不知道被谁就把弄上了“单架”,后来也没有去医院,直接去了镇政府,我知道错了,保证不再冲击施工现场了……”,执行人员清楚地知道他只是个别人的“棋子”,见其知错就改,当天就放她回家了。之前被拘留的谭某在法院行政庭工作人员的教育下,也诚心写下了检讨书,被提前解除了拘留。而在这之后,腾地工程变得十分顺利,直到最后圆满结束。
这次执行行动,是继2008年我院“4•26”强制执行行动以来又一次极具影响力的执行行动,该案在个别人为一已私利而煽动和指挥的情况下,当地群众由开始的一系列过激的抵触行为到最后积极配合腾地,凝聚了法院以行政庭为主的执行队伍的智慧和汗水。无数次的现场调查、与村民谈话、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座谈,让执行队伍虽然屡遭挫折却始终信心满满,因为他们坚信人民群众都是善良的,没有不通情理的刁民,只有不知情的人民。即使遭受两次群众围攻,他们也坚持说理释法,只拘留鼓动者,让大家从中感受事情的严重性,从而最终走向理智和平静。这种坚持真理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们称道和敬畏,这支遇事冷静,有勇有谋的执行队伍值得我们学习和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