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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为民司法保民生
作者:孔庆强  发布时间:2010-01-14 11:42:26 打印 字号: | |
  2009年12月14日,衡东法院执行局局长办公室走进了一位一脸苦闷的女同志,局长单振华赶忙给他递来一把椅子,倒上一杯茶,问她有什么困难。

  原来,她叫刘红,其父亲刘洋生原是湖南省丰乐园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在衡东县草市园艺场)的员工,双方因劳动争议纠纷诉于衡东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是湖南省丰乐园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刘样生工资940元,可一直未获清偿。自己虽与丰乐园公司多次交涉,但一直无法兑现,不得已,她直接来到法院咨询该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单振华在了解这些情况后,根据刘红提供的电话号码,当即打电话给湖南省丰乐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耐心向他讲解有关法律政策,告诉他如果公司不主动履行的话,刘洋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样的话公司会承担不必要的开支,增加公司的负担,同时影响公司的形象与诚信度。公司负责人口头答应与刘洋生协商兑现。但是在几天后,因丰乐园公司不同意兑现,刘洋生又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以后,执行局副局长谭发生承办此案,谭发生是该院有名的办案能手,他讲究执行方法,耐心做丰乐园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最终只用了7天,就圆满执结了此案,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执行案件,但执行局的同志却是在用实际行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人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来源:衡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小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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