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衡东法院坚持把各项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增强自觉服从领导、加强民意沟通、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民调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风向标。通过全院干警的努力,民调情况明显提升,由2008年全省法院排名第104位上升到第60位,全市法院排位第10位上升到第3位。
一是定期报告工作。4月,在县人大十一次例会上汇报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为此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6月,在县人大十二次例会上汇报法院队伍建设情况,得到了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二是召开座谈会。与县检察院联合在全县24个乡镇召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对我院各部门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司法能力、廉政情况”进行评议。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属县委县政府解决的,我们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了《关于召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情况的专题汇报》,特别是几起停尸多年的案件,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属县委政法委重视和解决的,向县委政法委写出专题汇报;属我院应当解决的案件,实行部门负责、院领导包案督办,限期处理,并把处理情况及时回复乡镇人大主席团或政协工委。三是邀请县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制订《县人民法院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方案》,安排5个案件邀请50余名县人大代表参加旁听评议,反映较好。四是广泛征询意见。组织干警走访群众听取意见,通过电话征询固定用户的意见,收集各类意见80多条,涉及的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对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五是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陪审员从过去的5人增加到14人,全年参审案件121件。六是搭建民意沟通平台。6月份开通了中国法院网衡东频道,增强社会监督。在衡东电视台开办《法庭内外》,加深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