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府为了扩大融资渠道、发展全县经济,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统一安排部署衡东法院开展集中清收衡东农业银行不良农户小额贷款的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共发出支付令92件,对农行针对有异议农户提起的13件诉讼进行了调解,查询银行存款100余人次,冻结存款10余人次,共收回不良贷款近40万元。
一、巧借“令牌”,高效收贷。支付令作为法律手段的一种,较之诉讼,耗时短,费用低,灵活方便。在此次清收活动中,由于大部分的不良贷款都具有债权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特点,符合支付令的下达条件,故我院赶在农历春节放假之前,安排干警集中下达了92件支付令,敦促贷户主动还款。
二、“打包”办理诉讼案件,集中收贷。在下达支付令后,部分农户提出了异议。根据规定,衡东农行对这些农户都提起了诉讼。为了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我院对这批案件集中起来“打包”处理,均实行“三先一缓”,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和缓交诉讼费。
三、诉讼保全,有效收贷。为了避免农业银行胜诉后,被告人隐匿、转移财产,造成赢了官司收不回钱的尴尬局面,我院对这批案件都积极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对经查询后,发现有财产的立即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以保障将来案件的执行。
四、以情动人,攻心收贷。在清收活动中,办案法官与贷款农户耐心沟通,和贷款农户算经济账,让他们觉得自觉履行还款协议才能使自己最低限度地减少损失,取得了较好效果,大部分农户主动还款。对于确实因生产、收获周期未到而无法还款的农户,都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根据欠贷农户投产的项目收获期来定还款时间,订立了分期还款计划,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