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树立衡东法院公正高效、亲民便民、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要求,衡东法院“立案信访窗口”正式启用。
一是改善基础设施。“立案信访窗口”面积为180平方米,用于改善办公环境4.5万元。除了立案大厅外,还有设有院长值班接待室、庭长接待室、接待室、庭前调解室、当事人休息室。每个办公室都配置了空调、电脑、办公桌椅、电话、饮水器具和卫生服务设施等。在立案大厅摆放了诉讼指南、来访须知、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指引资料和《衡东法院便民利民十条措施》。
二是强化基本功能。除发挥好诉讼引导和立案审查功能外,重点做好立案排期开庭、庭前调解、信访接待等工作。立案庭确定案件的排期开庭时间和适用程序,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由主管立案的副院长审批;对可以调解的案件三日内组织庭前调解,全年调解要达到5%;加强对案件审限的催办督办,对接近审限的案件,提前十天由立案庭向案件承办人发出催办单,予以催办;催办五日后无法定事由未能结案的,由院长发出督办令;督办五日内还未结案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2010年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关于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工作机制的规定》、《衡东法院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衡东法院立案、审判、执行规范用语》等规定,建立了一套岗位责任、首问负责、文明接待等制度,确保“立案信访窗口”能够充分发挥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