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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法院规范28条法官用语,禁用“雷人官话”
作者:文友明、文艳平  发布时间:2010-03-31 11:45:40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颁布28条《立案、审判、执行规范用语》,这是该院把2010年作为“作风建设年”的又一新的举措。

  2010年是衡东法院的“作风建设年”。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该院已采取对法庭干警驻庭情况抽查、机关干警上下班情况抽查通报等多项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干警言行,严禁法官在与当事人接触时讲“雷人官话”,树立文明司法、亲民爱民的法官形象,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及本院实际,经认真酝酿、反复修改,从“立案、信访、接待用语”、“审判程序用语”和“执行程序用语”三个环节上,共归纳总结出28条文明、礼貌、人性化的规范用语,禁止 “雷人官话”。如群众来访时,规范用语是:“您好,请问有什么事?”禁忌用语:“你来干什么?怎么又来了?”

  该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对这28条规范用语必须烂熟于心,运用自如。同时做到“四个一样”、“六个有声”,即领导与非领导一样对待、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本地人与外地人一样接待、穷人与富人一样服务;客人登门有迎声、与人交谈有请声、服务不周有歉声、工作咨询有回声、办事完了有谢声、客人出门有送声。
来源:政工室
责任编辑:小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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