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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强窗口,司法为民促和谐
——记衡东县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阵地建设
作者:旷文林 贺喜阳  发布时间:2010-05-05 20:48:12 打印 字号: | |
  多措并举强窗口,司法为民促和谐

——记衡东县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阵地建设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提高法院司法服务水准,提升法院形象,衡东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创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为目标,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把建设 “为民、文明、和谐”的立案窗口作为更好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采取立案信访调解一站式优质服务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优化窗口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综合素质。该院一直坚持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警充实到立案信访窗口,新近又从刑事庭、民一庭抽调了两名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法官到立案庭,配齐配强了立案窗口的干警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业务培训,立案庭的信访、立案、审判流程管理等各项工作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发挥。

规范着装上岗,树立窗口良好形象。要求接访、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统一着制服上岗,以严谨、热情的工作态度和文明、规范的服务水平接待来访群众和诉讼当事人,使来访者通过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的仪表形象、规范举止感受法院机关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人员的精神风貌。

强化工作机制,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该院对立案信访工作进行细化,分成立案咨询接待、立案和调解、信访答疑处理等几项工作,每一项工作都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实行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登记督办制、院领导定期接待制等制度,用严密的制度保障前来立案和信访的群众人人得到接待,事事得到答复,件件得到落实,最大限度地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强化窗口功能作用

抓好立案调解功能。开展立案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纠纷,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矛盾较易解决的案件,在立案后或立案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即进行调解,进一步便利当事人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利,同时便于节约审判资源,提高司法效率。该院设立立案窗口一周以来,共接收7个案件,其中5个通过庭前调解已结案,1个进入审理程序,1个未再来立案,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率和社会效应。

强化诉前导诉功能。针对当事人不熟悉诉讼程序的问题,由专人解答诉讼咨询和提供诉讼指南等工作。同时将法院各庭室职责、诉讼须知、诉讼风险、缴纳诉讼费用标准及司法救助申请的条件与手续等在墙上张贴供当事人了解,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

加强涉诉信访功能。对易引发群体性、社会性纠纷,危害社会和谐的案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严格审查、审批制度,防止矛盾激化。积极稳妥处理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涉法涉诉问题依法办理、对有生活困难的积极帮助、对有思想情绪的积极疏导,并与各职能部门多方合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防止因矛盾激化和当事人的不理智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同时,实行院领导信访接待,每个工作日都安排一个院领导到院长值班室值班,负责接待来访人员,解答法律咨询,处理相关事务。

严格流程跟踪功能。将各种案件立案数据、办理环节输入电脑,实行全院统一立案,统一排期开庭审理,统一审限跟踪。同时该院为了提高办案效率,自我加压,缩短了办案期限,规定普通程序90日结案,简易程序45日结案,执行案件5个月内执结。

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优化立案环境暖民心。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温馨、便利的优质服务。该院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资金5万元改造了立案信访窗口,设立了院长值班室、庭长室、立案室、当事人休息室、调解室,常备茶水、座椅和风扇等,给诉讼当事人以温馨呵护,并安排导诉员负责法律咨询和诉讼引导。在立案室摆放注意事项提示牌,张贴诉讼须知和风险提示,给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做到在接待时笑脸相迎,开水相待,椅子相让,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咨询。

简化办事程序减诉累。该院立案信访窗口受理各类案件时,确保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定及材料具备的情况下,审查、立案不离柜台就能完成起诉,手续齐全的案件,一般仅需15分钟左右便可办结全部立案手续;对不符立案条件的,给予告知和释明,尽量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大大减轻了群众诉累。

关爱弱势群体惠民生。该院牢固和谐司法意识,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诉讼保护,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劳动争议等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依法减、缓、免诉讼费,还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司法救助,保证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衡东县人民法院 旷文林 贺喜阳)
来源:衡东法院
责任编辑:刘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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