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我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队建促审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乐于奉献的法院队伍。
重视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养。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我院始终把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08年,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市委党校吕正平教授和院长曾晟昱分别作十七大报告的辅导讲座,组织观看了八集主题电视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等。2009年,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增强干警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学习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第三期“人民法官为人民”培训会议精神,切实解决了干警思想政治上坚定性问题、执法司法的人民性问题、法院工作的基础性问题、法院队伍的组织性问题。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全方位的法官论坛、“如果我是当事人”大讨论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切实把握正确的司法方向。
重视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积极加强业务学习,着力培养干警高质量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的能力。两年来,全院先后派出20多名干警分别参加了最高法院、省、市法院的业务培训,圆满完成了上级法院各级培训、调训工作任务。开展了向山东东营学习的“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和“调解能手”、“执行能手”、“办案能手”评优活动,全院基本实现了涉法涉诉信访两个“零”的突破,完成中央政法委交办的6个涉诉上访案件,其他部门交办案件13件全部办结,新办案件实现零上访。同时,组织了业务骨干为基层法庭和机关审判人员开展业务讲课。在全院形成了比学习、比作风、比能力的良好风气。2009年的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全院取得出5人报考4人通过的好成绩。
重视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对机关干警上下班、法庭干警驻庭情况每月督查通报,在机关各部门办公室门前安装“干警当日动态公示牌”,督促干警按时到岗。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制订《衡东县人民法院法官着法袍开庭的规定》,规范干警着装、庭审、接待、驻庭等行为。颁布《立案、审判、执行规范用语》28条,从立案、信访、接访、审判到执行等各环节规范干警文明用语,禁止“雷人官话”。邀请县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订了《县人民法院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方案》,邀请50余名县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反映较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和执行、监督审判活动的作用。制定了《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关于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工作机制的规定》,推行立案排期开庭、审限跟踪督办、诉前调解和缩短办理案件周期的考核奖惩措施。
2010年为我院“司法作风建设年”,将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的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机械办案习惯。
重视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一方面,建立廉政预防制度。分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先后制订了《关于审判和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兑现款物的管理规定》等,加强对审判、执行中诉讼费、执行兑现款的严格管理。另一方面,健全廉政监督制度。完善干警执法档案考核,推行廉洁办案监督卡;加强对贯彻执行“五个严禁”情况的明查暗访,安装24小时监听举报电话。院财务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年终通报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两名干警的违纪问题分别给予了纪律处分。一年来,干警拒绝请吃50多次、拒收当事人礼金29.8万元。
重视干部选拔,坚持德才兼备。两年多来,衡东法院提拔重用干部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所提拔的近10名中层骨干,无一不是业务精、品行正、作风好、纪律严、群众反映好的青年才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