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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支持做工作 当场兑现执行款
作者:孔庆强 刘上红  发布时间:2010-06-11 12:27: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东法院执行局在县人大的大力支持下,成功以执行和解并当场兑现的方式执结了一执行难案。

  被执行人文某租用申请人彭某的门面房经营洗车和汽车修理等业务,而文某租用的门面房则与申请人彭某家的自有房屋门面相连并相通,且共用一踏步楼梯上下楼进出。2009年10月22日18时30分许,彭某在从文某的门面房经过时,被执行人的氧气瓶倾倒,砸在了申请人的右脚上,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由此引发了诉讼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文某所在乡镇的多位人大代表对双方的责任分担在理解上有较大分歧,等案件判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多位人大代表再次到法院执行局陈述意见,执行局长单振华一方面向他们耐心释明法律,一方面向院领导汇报后主动向人大赵良成副主任、内司委领导汇报,赵主任高度重视并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当即表态法院只管依法办案,人大一定大力支持,人大代表的工作由人大负责做好。2010年6月4日,法院执行局在主管领导的参加下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并邀请上述代表参加,县人大内司委主任向晓燕和副主任向海华也到场参加,经过做工作,被执行人同意赔偿30000元并当场兑现,申请人彭某的监护人也自愿放弃9000余元,接受赔偿,本案最终以执行和解并当场兑现完毕结案。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m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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