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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法院因案施策做好商事审判工作
作者:刘上红 王芳  发布时间:2010-07-06 09:43:14 打印 字号: | |
  衡东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三保”职能作用,始终将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商事审判工作的立足点和切入点。

  加大金融借款纠纷处理力度。从保护金融资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的保护国有金融债权。上半年共审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33件,办理农业银行支付令案件98件。

  妥善处理企业债务案件。上半年共审结涉企业各类案件10件。对衡东县企业生存受到严重威胁但有外债务的企业,充分运用调解措施,“放水养鱼”,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特别是在王某某诉衡东县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2天,调解标的50余万元。

  慎重处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在审理湘江瓷厂破产案件中,积极处理敏感性债务,并做好安置下岗职工、清交养老保险费等工作,安置职工近200人,无一涉访涉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大力清收破产改制企业债权。为了不使债权随意流失或消逝,该院加大清收力度,组成清收小组,对债务人运用思想攻势和强制手段“双刃剑”,用足用活用好法律赋予的职能,使一批批老帐、呆帐起死回生,得到很好地清偿,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破产企业债权利益。

  慎重处理公司股权纠纷案件。受理的许某某等诉湖南某某对外经济贸易服务公司股权纠纷一案,涉及到隐名股东和持名股东等复杂问题,多次组织干警进行公司法业务学习,并开会讨论解决的方案,利用集体的智慧,较好处理了该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liusha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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