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衡东法院贯彻全国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围绕服务大局,强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通过办好每一起案件,调处好每一件纠纷,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为一方和谐、稳定、发展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
近日,衡东法院顺利执结了衡东县石湾瓷厂管理人申请对被申请人尹某、张某、罗某等强制执行系列纠纷案,为已破产的国营衡东石湾瓷厂资产处置、引资开发扫除了障碍,优化了投资环境,为县委县政府的发展地方经济大局排忧解难。衡东法院受理此执行案件后,考虑到该系列执行案件事关石湾瓷业振兴、衡东经济发展大局,经研究决定,特事特办。立案后,主管副院长旷文林迅速带领民二庭干警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同志一起,上门座谈、实地调查取证、召开协调会等形式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化解对立情绪。在此基础上,于2010年7月22日分别向被执行人尹某、张某、罗某等发出民事裁定书,并于当日张布了强制执行公告,限令被执行人尹某于7月25日下午5点前运走其存放在石湾瓷厂河西片厂区内的瓷泥,限令被执行人张某、罗某于7月25日下午5点前迁出其非法占用的石湾瓷厂河西片办公楼门市,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经过法院做大量工作,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系列案件于7月27日顺利执结,为县委县政府迅速处置国有工业资产,引进瓷业生产新技术,振兴石湾瓷业,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