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破强制执行“寒冰” 为大局发展“暖春”
作者:刘上红  发布时间:2010-08-23 10:32:48 打印 字号: | |
  今年来,衡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经济工作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大局,强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通过努力用和谐的方式调处好每一件强制执行纠纷,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为一方和谐、稳定、发展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

  年初,白莲镇新农贸市场强制腾地一案,该案在个别人为一已私利而煽动和指挥的情况下,当地群众由开始的一系列过激的抵触行为到最后积极配合腾地,凝聚了法院以行政庭为主的执行队伍的智慧和汗水。无数次的现场调查、与村民谈话、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座谈,让执行队伍虽然屡败屡战却始终信心满满,因为他们坚信人民群众都是善良的,没有不通情理的刁民,只有不知情的人民。即使遭受两次群众围攻,他们也坚持说理释法,最终以和谐的方式解决了争端,确保农贸市场顺利开工建设。

  滨江公园工程建设指挥部与胡某房屋收购合同纠纷一案, 2008年胡某就领取补偿安置等各种费用,但却一直不按合同履行拆房腾地,影响了我县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的施工。为此,我院决定采取特别措施,以民事案由受理,裁定先予执行。一方面制订详细的强制执行预案,一方面多次召开座谈会,上门做工作。最后胡某慑于法律的威严自行拆房腾地,社会反响强烈。

  衡东县石湾瓷厂管理人申请对被申请人尹某、张某、罗某等强制执行系列纠纷案,衡东法院受理此执行案件后,考虑到该系列执行案件事关石湾瓷业振兴、衡东经济发展大局,经研究决定,特事特办。立案后,主管副院长旷文林迅速带领民二庭干警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同志一起,上门座谈、实地调查取证、召开协调会等形式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化解对立情绪。在此基础上,于2010年7月22日分别向被执行人尹某、张某、罗某等发出民事裁定书,并于当日张布了强制执行公告,限令被执行人尹某于7月25日下午5点前运走其存放在石湾瓷厂河西片厂区内的瓷泥,限令被执行人张某、罗某于7月25日下午5点前迁出其非法占用的石湾瓷厂河西片办公楼门市,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经过法院做大量工作,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系列案件于7月27日顺利执结,为县委县政府迅速处置国有工业资产,引进瓷业生产新技术,振兴石湾瓷业,打下了基础。

  此外,该院还积极延伸审判执行职能,对行政审判中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情况反映,促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社会管理。
来源:衡东法院
责任编辑:刘上红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衡东县河西315省道双园大道 邮编:421400  电话:0734-5188011 传真:0734-5188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