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衡东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人民满意法院、争当人民满意法官”为目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各项创先争优活动。其中,为切实推动共产党员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该院从8月份开始开展了“为民办实事百日竞赛”活动,取得了实质性效果。截至9月20日止,全院干警共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66件,受到群众的高度好评。
经院党组研究,8月上旬,该院出台了《关于开展“为民办实事百日竞赛”活动的意见》,要求全院干警从8月1日开始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凡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以外的扶贫帮困、资残助残、阳光爱心工程、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都属于为民办实事的范畴。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办法,凡经审核属实的,每件在季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中加记5分;虚报或搞形式上做法的,每件扣10分,为民办实事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的重点依据。
自活动开展以来,全院干警踊跃参加,积极行动,截至9月20日止,全院干警共向政工室上报为群众办实事72件,其中经认真核查,有66件符合规定标准,另6件有待进一步查证。
杨桥东烟小学三年级学生谭光伟,因双脚先天性残疾向外扭,需穿专门特制的鞋子,换鞋费用昂贵,每次需要2000元,但谭家经济十分困难,无力承担。此事被法警队政委刘湘云得知后,即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鸿煦汇报,并与衡东爱心人士、太同兴金店老板陈红亚联系。陈红亚了解详情后,当即承诺承担谭光伟从现在开始至18岁每次换鞋的费用,并当场拿出2000元作为今年的换鞋费,此款已由衡东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转交谭光伟。
南湾乡桃源村村民陈中华与人合伙决定在某县拍卖一宗价值560万的土地,但根据对方提供的“拍卖须知”等相关资料,发现合同对买受方的规定很不公平,存在巨大的商业风险。为此,咨询我院民二庭副庭长董兴国。董庭长充分运用法律知识,给陈中华提供了中肯的法律建议,使拍卖双方完善了拍卖协议,防止了商业风险的产生,陈中华对此感激不尽。
福建省福清市的王涛,带着老婆和六岁的小女孩在衡东打工多年,因户口在外地,小孩上学无门。8月底的一天,苦恼不已的王涛向偶尔认识的我院纪检监察室谭林峰同志诉苦时,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谭林峰同志主动为其找教育局有关领导联系。几经周折,9月初开学时,小女孩终于进入城关二小就读。当政工室向王涛核实情况时,王对谭的热心帮助念念不忘,赞不绝口。
新塘法庭庭长陈坚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偶然发现女方当事人的父亲、原新塘镇石杨村主任、老共产党员边余良患尿毒症8年,因病致贫已无钱医治,陈庭长发动干警共计捐款1000元,并承诺以后定期捐款进行帮助。该村现任村支书记边育林连声称赞陈庭长是贫苦百姓的贴心人。
据统计,在已核查属实的衡东法院干警为群众所办66件实事中,属于扶贫帮困的12件,资残助残6件,爱心助学17件,解决就学困难的18件,其他 13件。其中,仅法警队就办了20件。
目前,该项活动仍在继续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