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年初衡东县人民法院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坚持精细化规范管理,从管人、管事、管案入手建章立制切实规范司法行为促作风转变,提高了队伍战斗力,提升了服务水平,实现了为民服务零距离。
抓廉政,促进司法廉洁公正。一是加强廉政预防。先后制订了《关于审判和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中止的有关规定》、《执行兑现款物的管理规定》等,加强对审判、执行中诉讼费、执行兑现款的严格管理。分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今年3月份,纪检监察室给案件当事人发出案件回访函580份,对办理案件的公正廉洁情况进行调查回访,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门调查或诫勉谈话。二是注重廉政监督。推行干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干警廉洁监督联系卡,完善干警执法档案考核。加强对贯彻执行 “五个严禁”情况的明查暗访,安装24小时监听的举报电话。今年推出了纪检监察工作提前介入执行工作环节进行事前和事中廉政监督制度,为使该项制度落到实处,院党组决定由纪检组组长协助分管副院长管理执行工作。今年4月份,聘请赵健等14位同志为廉政监察员,对审判权、执行权进行有效的监督。三是狠抓廉政教育。组织干警参加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观看反腐纪录片《蜕变的权力》,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今年以来干警队伍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违纪现象。
抓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一是端正服务态度。制订了《衡东县人民法院法官着法袍开庭的规定》和《衡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规范用语》,规范干警着装、庭审、接待等行为和文明用语;对机关干警上下班、法庭干警驻庭情况每月督查通报。二是提高办事效率。推行立案排期开庭、庭前调解、缩短办理案件周期、案件审限催办督办的考核奖惩和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实现了立案、审判、执行之间的“无缝”对接。开展巡回法庭,推行司法服务前移。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及时办理,认真处理,圆满答复。到24个乡镇召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走访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邀请53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有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和执行、监督审判活动的作用。
抓绩效,提高司法公性力。司法绩效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狠抓司法绩效不放松,制定了《衡东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奖惩办法》。平均结案率都在97.52%以上,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当庭宣判率达74.84%,三项指标位居全市十二个基层法院的一、二名。无延长审限的案件、无违法超审限的案件。刑事案件申诉率为零,行政案件申请再审率为零,无确认违法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更无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造成重大事故。2010年又实行全面“提速”,在《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1个月内结案,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3个月内结案;民商事案件普通程序90日内结案,简易程序45日内结案;行政案件60日内结案;立案庭加强对案件审限的催办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