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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官方网授予黄秋华“当代理论名家”荣誉称号
作者:刘上红  发布时间:2011-01-12 14:54:26 打印 字号: | |
  新年伊始,衡东县人民法院资深法官黄秋华收到了中央电视台官方网《商界中国》栏目组寄来的两件礼物;一件是大型鲜红《荣誉证书》;一件是宣传他先进事迹拍摄成纪录片的光碟。

  《荣誉证书》是这样写的:“鉴于黄秋华先生多年在基础理论研究领域做出的突出贡献及社会影响力,以基层法官的崇高精神、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回馈社会、回报祖国。经研究决定,其先进事迹在我栏目以纪录片形成播出,同时授予‘当代理论名家’荣誉称号!”

  黄秋华同志忧党忧国忧民,善于观察思考,早在2004年,他把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肆意浪费、挥霍国家、集体财产的现象加以分析,撰写了《建议增设“挥霍公款罪”》一文。此文一公开,就受到中央单位的高度关注,2005年入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精神文明大典》(论文卷)和《新时期发展战略的理论与实践》两部理论文献中。该文被世界文化艺术研究中心评为“国际优秀作品”,在中国学术发展科学研究院评选中荣获一等奖;被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评为好作品金奖;在世界文献传媒出版集团荣获“国际文献(华文)成果特殊贡献奖……据不完全统计,该论文已被40多部大型文集登载,获得各种奖励20多项。

  黄秋华同志针对少数人不讲诚信,恶意欠薪欠债,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严重影响,撰写了《“恶意欠薪(债)、欠薪(债)逃匿”应规范为犯罪》一文。该文亦受到了中央高层的关注和重视,有20多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理论文献登载了此论文,获得各种奖励10多项。对恶意欠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许多有识之士和黄秋华有同样的认识,纷纷要求严厉打击,引起了国家高层的重视。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已将“恶意欠薪”正式列入罪名。

  中共中央党校的有关专家、教授看到这两篇文章后大加赞赏,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这两篇论文立意深远,论述独特,结构严谨;具有较高的理论前瞻性和指导参考价值;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2008年,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中央党校编篡了大型文集——《求是先锋——领导干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理论与实践》,把《建议增设“挥霍公款罪”》收入该文集。2009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中央党校再次编篡大型文集——《求是先锋——新中国六十年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把《“恶意欠薪(债)、欠薪(债)逃匿”应规范为犯罪》编入该文集中。

  黄秋华同志还创作了人生格言数百首,读后能给人以启迪、以警戒、以希望、以鼓舞、以力量。他写下了名言佳句中不乏揭示深刻的人生哲理之作,有的经典格言与当代圣贤名流一道被编入中外哲理名言集中。近几年来,有人民日报出版社、红旗出版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20多部格言集采能源工录了他撰写的格言。

  去年下半年,中央电视台官司方网《商界中国》栏目组获得了中央党校提供的有关黄秋华的资料,便把他的个人信息录制成“天之骄子”纪录片(时长5分钟),在该网站播出。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刘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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