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县城关镇金娥村现场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庭现场庄严肃穆,庄严的国徽悬挂中央,原、被告代理人分座两边,随着法官一声“现在开庭”,审理程序依法进行,原、被告双方一词一证,陈述着各自的理由和证据,法庭通过法庭调查、双方举证、法庭辩论等程序,通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协议。
开展“巡回法庭”,将法院工作延伸到最基层,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是一项便民新举措,法官巡回办案,上门服务,当事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不用来回奔波,案件就地解决,及时开庭,便利了当事人,降低了成本,节省了时间。这也是一项积极普法措施。庭审是普法活动最生动的课堂,巡回法庭在老百姓家门口公开开庭,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民群众参加旁听,让人民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今年,衡东县人民法院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要求审判贴近百姓,司法关注民生,相继推行了巡回法庭进社区、法官办案下乡村、法院领导集中大接访等利民举措。使辖区内70余万群众实现了打官司不出社区、不出村,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与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