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收到一封来自山西省庆新平律师事务所范庆安律师的表扬信。范律师在信中讲述了2010年在我院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过程。因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为外省人,我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宗旨,在一个多小时内办好立案手续并即时转到民一庭,民一庭承办法官出于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等各方面的考虑,在立案的第二天便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并结案。来信中,范律师高度评价了我院立案庭、民一庭的审判人员、工作人员,称赞他们为“司法为民,公正高效”的楷模和典范。
这封表扬信极大地鼓舞了同志们的干劲和斗志,大家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更进一步把“司法为民,公正高效”、“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和工作宗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