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十年,忠厚老实的农民老胡一次次原谅与他人有染的妻子,不料妻子不知悔改,与奸夫公开在一起生活。忍无可忍的儿子带着父亲向法院起诉离婚。4月1日,湖南省衡东县法院杨桥法庭在荣桓镇增加村10组依法公开审理了该起婚姻家庭纠纷,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1980年2月,原告胡某(男)与被告贺某(女)经人介绍后相识,同年5月登记结婚,1981年4月5日生有一男孩胡某某。为改善家庭经济条件,勤劳的胡某除了在家务农之外,农闲还到临县从事挖煤工作。然而妻子贺某不安分在家务农,喜欢到外地打工。在广州打工期间,贺某与他人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从此便常年不回家,就算过年也是晚上偷偷摸摸回来,没几天就又瞒着家人偷偷摸摸走,把家当成旅馆。儿子胡某某不忍父亲过着没有尊严的生活,带着父亲来到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得知贺某昨天晚上准备溜走被儿子抓了回来,现在正在家中。为避免以后找不到当事人,承办法官立即赶往胡某家中,做调解工作,希望原、被告能正视自己现在的婚姻状况,若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还不如就此放手,趁着伤害还未扩大,迟早从这场错误的婚姻中解脱出来,重新寻找自己的幸福。最终,原、被告接受了法官的调解意见同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