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衡东法院立案信访窗口灵活运用诉前调解,从接访到结案仅用6小时,就成功调处了一起外地农民工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信访案件。
4月27日下午,湖南省宁远县黄方胜、杨国宣、欧阳友兴、欧阳运富等来到衡东县信访接待大厅法院接待处,值班院领导陈鸿煦副院长热情接待了当事人,认真听取诉求。他们向陈院长诉说:“我们来了几天,连住宿、吃饭钱也没有了,只请求法院尽快解决我们的血汗钱,我们找劳动局仲裁不受理,如果法院也不能为我们作主,我们将继续上访。”陈院长了解情况后当即批转立案庭接处,并要求立案庭迅速与矿业公司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后尽快诉前调处。
立案庭接访后,当即电话通知用人单位,经与双方沟通了解了事情的原委:黄方胜、杨国宣、欧阳友兴、欧阳运富等从2009年11月份开始就在衡东县辖区内的湖南某矿业有限公司承包了打包、装车工作,以口头形式协商了工作量和工价,经结算,湖南某矿业有限公司2011年1月应付给黄方胜、杨国宣、欧阳友兴、欧阳运富等人工资17600多元,由于2011年春节放假,用人单位先支付了6000元,其余11000余元没有给付。用人单位拒付的理由是:一是春节放假黄方胜、杨国宣、欧阳友兴、欧阳运富等人提早了两天,造成单位高价请人装车的损失;二是黄方胜、杨国宣、欧阳友兴、欧阳运富等人春节后没有再去工作,应当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
立案庭在信访接待中,发现案情简单,实事清楚,考虑到当事人是外地农民工,为节约诉讼成本、方便当事人诉讼,决定特事特办,没有讲究案件起诉的的必备材料和程序,不审查立案材料,直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经验丰富的老法官陈世征的耐心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从接访到结案仅仅用了6小时,平息了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