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的一声,不仅失去了一个宝贵的生命,还毁坏了一个幸福的家庭。2011年6月26日原本是一个火热的日子,空调安装氧气罐和乙炔罐发生爆炸,买主刘某某在家当场被炸身亡,瞬间让刘某某全家坠入冰冷的冬天。
7月6日,罗某某(刘某某之妻)与空调经销商欧阳某某等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为确保纠纷顺利解决,罗某某申请财产保全。
衡东法院执行局接到财产保全裁定书后立即采取措施,却发现欧阳某某已将店内的空调全部退给衡阳某空调总经销商,货款全部退回。欧阳某某的异常行为引起了执行人员的怀疑,立即到各个银行查询欧阳某某的存款,却发现账号里已经没有钱。执行员将欧阳某某资金交易明细打印出来,发现其将40多万元转到向某某名下。执行员立即通过派出所查找到向某某就是欧阳某某的妻子,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对向某某这笔钱予以冻结。这时已经是下午近5点了,银信部门就要下班,不及时冻结,只要向某某知道法院在查询该笔存款,就有可能再次将其转移。执行员迅即与信用联社的负责人联系,并取得其支持,在机房查询到这笔钱已经被转移到向某某在白莲信用社。执行员马上驱车前往,在白莲信用社的协助下,将这40多万元进行了冻结。
欧阳某某将空调退回总经销,转移全部货款,从自己账号转到妻子账号,从城关信用社转入白莲信用社,这一系列的行为暴露了欧阳某某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拒绝履行判决的目的。但是通过执行局坚持不懈的追查,确保了纠纷的顺利解决。7月12日,被告欧阳某某迫于财产被法院控制,在法院主持下,与原告罗某某进行了庭前调解,达成了和解协议,7月27日,因爆炸造成财产损失已全部赔偿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