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衡东法院大浦法庭的法官们连续奋战了8小时,只为了一起多年未结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在法官们依法依理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庭兑现了赔偿款。
2000年3月14日,罗某搭乘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向曹某驾驶的因故停在公路上修理的三轮摩托车,致徐某受伤,徐某所受损失达115000余元,两肇事方除事发时押交的30000元医疗费外,至今分文未付。徐某在经交警部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近日向法院起诉。大浦法庭受理后,考虑到两肇事方均未买保险,兑现能力有限;停在路上修车的曹某责任小,但要独自承担交强险范围内损失(交强险内不分责任),承担的费用反而多,一时难以接受的实际情况。9月9日开庭当日从上午的9点开始至下午6点钟,除中午匆忙应付的中餐外,法官在庭前、庭后均不遗余力做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的思想工作,给他们晰明法律,各种处理方式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并各个击破,督促二被告多方筹借兑现款项,最后原告方分别与被告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全部当庭兑现,双方当事人均满意而归,从根本上化解了一起陈年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