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3日,为研究探讨人民法院如何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等问题,衡东法院院长曾晟昱带领院商事审判主管领导和民二庭法官到该县三家大型民营企业进行了调研走访。
在湖南创大冶金集团有限公司,曾院长询问了企业今年以来的经营状况、面临的法律困难,并征求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创大集团公司阳总说:“我公司目前处于平稳过渡时期,法院以庭外和解的方式,处理了我公司欠浙江一企业的债务纠纷案,效果好,我们很满意。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县公检法服务民营企业好,县域内的生产经营环境好,各企业已有感受,请继续发扬。”衡东县衡金优质农产品公司龙经理说:“今年的农副产品天天涨,机遇好,我公司今年产值可达几千万元,每天要生产50万个咸鸭蛋。法院这几年为县域内民营企业发展做了很多事,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阶层反映好。”湖南朝阳重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印红说:“劳动法、保险法的贯彻执行,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我公司为职工工伤每年要赔付几十万元。工伤保险法有合情不合理的部分,不管员工是否违规操作,出了工伤均由公司承担,免除了劳动者的全部责任。使劳动者没有了责任意识,增加了企业负担。”听了企业家们反映的困难、意见,曾院长一行非常重视,表示要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做细做实,近期内派出业务精英到企业进行法律服务,以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减少工伤事故,避免企业负担过重,减轻企业生产成本,最大限度地解除企业的后顾之忧,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好优质的法律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