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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式”婚姻离婚率高的原因及对策
作者: 岳志勇  发布时间:2011-09-23 10:13:4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在法院所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入赘式”婚姻的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该类案件的特点是,原告多为女性,离婚率较其他情形的离婚案件高,处理起来的难度较其他情形离婚案件大。该类案件不慎重处理,很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下面笔者就该类案件存在的原因、离婚率高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存在的原因

  自古以来,因传统习惯的影响,如果家中生育的全是女孩,做父母的总想招郎进门,以传宗接代。家中生育的已是男孩的父母,因劳动力少,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养活众多孩子,往往把大儿子“嫁”出去。自我们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占社会组成的大部分,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子女留在身边,为自己养老送终,不愿自己的子女出嫁或入赘。加之当前我国的养老机制尚不健全,对无依靠的老年人没有妥善的安置办法,使其老有所终,以致一些独生子女户的家长认为,如果自己子女入赘或出嫁,自家就断了香火,无人传宗接代,另外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没有人在身边照顾自己,生活也没有着落。以上几种原因的存在,导致“入赘式”婚姻在城乡仍然大量存在。

  二、离婚率高的原因

  ⑴女方婚外情导致离婚。一般说来,“入赘式”婚姻家庭中,女方的综合素质较男方强,有些男的入赘后挣钱的能力差,不能养家糊口,女方就外出打工,久而久之,发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男人更潇洒,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思想意识产生了变化,觉得自己与丈夫不般配,于是另寻高就。

  ⑵入赘后的男方缺乏家庭责任感。一些男同志入赘到女方家后,不能及时转变观念,总觉得是帮女方传宗接代,帮女方创家业,于是乎,好吃懒做,整日游手好闲,置一家老小于不顾,妻子好言劝说,丈夫非但不听,反而报之以拳脚,长此以往,妻子无法忍受,只好离婚。

  ⑶男女双方父母为孙子的取姓而不可调和,最终导致男女双方离婚。笔者曾处理过这样一起案件,男女双方的夫妻感情较好,小孩出生后,双方父母为孙子的取姓各不相让,女方迫于父母的压力,向法院起诉离婚,开庭时笔者对男女双方及双方父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可双方固执己见,不愿让步,最后调解离婚。

  ⑷男方无生育能力而导致离婚。“入赘式”婚姻的目的之一是女方家传宗接代,如果男方没有生育能力,女方就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婚姻关系无法维持。如原告刘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婚后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夫妻也比较好,但没有生育小孩,男女双方去医院做检查,结果是男方患有不育症,女方遂诉请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⑸男方与岳父争家庭主导地位而导致离婚。岳父要当家,女婿不同意,双方必然为此产生矛盾。产生矛盾后,各不相让,女婿挣的钱归女婿,不用于家庭开支,甚至交给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姊妹。既是女儿又是妻子的她,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最终选择亲情而放弃夫妻之情。

  ⑹夫妻一方因重病或因事故残疾,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婚。如李某某与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李某某为上门女婿,夫妻共同生活约一年时间,生育一小孩,一次交通事故使刘某某成了植物人,李某某便离开家庭,把妻子和小孩丢给岳父母,一年后李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某离婚。

  三、解决办法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组织,婚姻家庭关系不稳定必然影响社会的稳定,为降低“入赘式”婚姻的离婚率,创建和谐社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⑴尽快建立健全的养老机制,让全社会的老年人老有所终,让那些没有生男孩的父母消除顾虑,大胆把女儿嫁出去。

  ⑵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破除封建思想。没有生男孩的父母不一定要招郎上门,可以把女儿嫁出去,嫁出去的女,并非?o出的水,不管她嫁到哪儿,她永远都是你们的女儿,到你们年老时,一定会尽可能照顾你们,即使因某种原因不能照顾的时候,还有完善的社会养老机制帮助你。孙子女跟谁姓都一样,不要为此将子女的家庭拆散。

  ⑶女方在择偶时,要有主见,不要屈从父母的安排,要对对方的个性、生活习惯、价值观念等方面有了充分的了解和适应才能作出抉择。有些父母,担心没有人会到自家来招郎入门,往往降低女儿的择偶标准,女儿顺从父母的意愿,结果女儿结婚后,因双方不般配,差别太大,而走上离婚之路。

  ⑷已经入赘的男方要及时转变思想观念,不能认为自己是“嫁”出来的,是把女方家创业,要有家庭责任感,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家庭的生产和生活中,尊敬岳父母、爱护自己的妻子和小孩,把结婚后的家当作自己永远的家。

  ⑸做岳父母的要解放思想,女儿女婿结婚后,尽量分开生活,不住在一起,经济上也各自独立,不要独揽大权,要放手让年青人去做,由其自主生活,不要让自己的女儿处于“两难”境地。因为老人和年青人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有很大的不同,长期生活在一起,容易产生矛盾。

  ⑹“入赘式”婚姻家庭如果男方没有生育能力,可以按《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个小孩或到福利院领养一个小孩,从而解决没有小孩的后顾之忧。
来源:石湾法庭
责任编辑: 岳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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