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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
衡东大浦法庭建立“大调解”机制
  发布时间:2011-09-28 12:04:42 打印 字号: | |
  衡东县大浦镇法庭在案件审理中探索、立“大调解”机制,推行“巡回法庭调解”、“全程全员调解”和“异地调解”,大幅提升了案件调解率和当庭兑现率。5-7月份,该庭共审结民商案件51件,中调解33件,撤诉12件,当庭兑现13件,调撤率88%,当庭兑现率25%,取得了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6月,石滩乡村民许某起诉其儿女十五年未履行赡养义务,当地乡村干部多次处未果,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其家门口进行调解。6月10日上午,大浦法庭三位官冒雨来到许某家,并邀请了乡村干部及邻居上门召开家庭会,经法官一个多小时的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赡养义务。今年,该庭以“巡回法庭”的方式执行调解任务20余次,就地调解结案25件,起到了审理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该庭还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经常邀请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乡间德高望重的一起在立案时、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甚至在宣判时都不遗余力地做调解工作,这种“全程全员调解”,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针对有些当事人在异地他乡不能直接到庭参加诉讼,法官们则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网络技术,通过QQ、E-AIL、电话、传真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联系沟通,进行“异地调解”,以降低当人诉讼成本。

  《衡阳日报》2011年9月27日第四版《综合新闻》
责任编辑:刘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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