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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采取六条措施确保“再学习再教育”取得实效
作者:文 友 明  发布时间:2011-10-11 11:02:20 打印 字号: | |
  10月10日上午,最高法院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当即召开党组会议,就如何有效开展“再学习再教育”进行了专题研究。会上该院党组要求政工室将王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印发给全院干警人手一份,连同已发给每位干警的《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读本》作为学习内容,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为确保全院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实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统一司法思想,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司法公正,该院制订了如下六条措施:

  一是集体学习,分组讨论。由政工室制订学习安排表,在10-12月由五位院领导对学习内容分别进行宣讲辅导,全院干警集体学习,课后以庭、局、室、队为单位分组讨论。

  二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主题演讲比赛活动,时间定在12月下旬。

  三是组织考试。根据学习内容,按填空、选择、判断、改错、问答、论述六类题型,组织全院干警进行考试,时间定在2012年元月上旬。

  四是开展自查活动。对2008年以来发回重审的案件,要求承办人从司法理念等方面查找原因,写出自查分析材料,经审委会讨论后印发给全院干警作为“再学习再教育”反面教材进行学习,防止今后类似情况的发生,进一步增强干警树立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理念。

  五是组织干警下乡劳动,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为强化干警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近期组织全院干警到该院农村工作队驻点杨桥镇鹤岭修路、栽树,让干警在劳动中加强同群众的交流,增进同群众的感情。

  同时,根据年初制定的《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办实事活动的意见》,要求全院干警到规定的联系点走家串户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联系点干部群众解决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特别是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以外的扶贫帮困、资残助残、阳光爱心工程、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六是开展“创先争优”评选活动。结合“再学习再教育”开展“调解能手”、“执行能手”、“办案能手”、优秀裁判文书等评先活动。

据此,按院党组要求,该院政工室正在赶紧制订详细的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文 友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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