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浦法庭上门立案方便百姓诉讼
作者:许文韬 发布时间:2011-10-12 10: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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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1日下午4时许,伤者邓昌桂家人给大浦法庭打来电话,要求到衡东大浦法庭立案。但法庭了解到邓昌桂家中三人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现人在衡阳市郊,对法庭位置不清楚,来法庭立案也不方便。于是法官跟当事人析明,只要当事人能讲明具体地址,我们也能上门立案。当事人听后非常高兴,并派家人在路口等。法庭派人专门驱车来到衡阳市郊松木乡,了解到邓某家人于2011年2月5日在衡东县石滩乡受伤,现有二人残疾,对方仅支付医疗费用18000元。法官给当事人析明法律规定、立案所需材料、注意事项及本院的便民措施、诉讼费缓免规定等,并针对本案当事人还须提交或补充的材料作出说明,且告知当事人可邮寄或转交至大浦法庭。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法庭这种无偿上门立案方式无不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