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日下午,衡东法院副院长张振中、行政庭庭长陈戈半日内跑完三个违规占地建设施工现场,司法提前介入县建设局拆违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拆违案件未正式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先向当事人明法析理,避免损失扩大。
县建设局向我院反映,在对城关镇执法巡视检查中,发现康佳路段陈某、南街金杉苑刘某、桐梓路曾某等三人未办理任何规划手续,违规占地建房,依法对三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三人均置之不理,仍未停工。听取县建设局情况汇报后,张院长率我院干警与与县建设局工作人员一同对康佳路段、南街金杉苑处、桐梓路段三处违章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一一勘察了解情况。
经现场勘察,找当事人谈话了解情况后,我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一一进行现场普法。张院长说,违章建筑不仅破坏城镇建设规划,影响城镇容貌,而且易引起通风、采光、通行等相邻权纠纷,影响邻里周边关系的和谐稳定。因此,当事人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后方能施工建设。法院作为县建设局现场行政执法的监督或者见证者提前介入,此行主要以析法明理为主,希望当事人知法守法依法办事,避免损失扩大,如果拆违案件一旦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将采取强拆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同时,张院长向随同的县建设局领导建议,对于类似违章违规施工建设,必须尽早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事态及损失扩大,以便降低问题解决的难度。事先制定详细科学的方案,抓紧完善详细规划及总体规划,加大依法行政执法力度,彻实解决好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