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衡东县踏庄乡陈某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拒不履行衡东法院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裁定书确定的义务,终被依法拘留。
陈某与谭某于1993年10月登记结婚,次年9月生育一女,又先后于2001年12月、2006年1月违法生育一女一男。衡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据此依法对陈某夫妇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但陈某夫妇收到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起行政复议亦未向法院起诉,且拒不履行征收决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遂依法向衡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受理,依法定程序向陈某夫妇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陈某夫妇既不履行生效裁定也拒不到庭说明情况。办案人员于10月25日亲赴陈某家做思想工作,经讲道理,析政策,耐心细致做工作无果后,依法对其作出处以15天拘留决定。
今年以来,衡东法院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竭力为县人口计生法制化建设提供司法服务。根据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申请,先后执结计生非诉行政案件30余件,其中主动履行缴清社会抚养费的有8人,执结标的达20万余元,依法拘留1人,达到了“执结一案,震慑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同时有效地遏制了超生等违法现象的发生。衡东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计生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采取查封财产、冻结存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保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