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小学生柏某在大浦某小学学习期间被学生袁某用石头击伤,花费医疗费4000余元。事发后三方多次协商未果,于是柏某家属在某律师的带领下来到大浦法庭,要求立案判处。
大浦法庭接案后,考虑到此次伤害事故发生在校园,袁某家经济较困难,部分医疗费柏某已通过意外保险予以报销,如机械立案排期开庭,将增加律师费、诉讼费等开支,调解兑现难度加大。如是法庭跟柏某家属析明,此案法庭可以为你免费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你给我们交待调解底线,调解兑现时再通知你来签字领款,当事人欣然同意。接案后第二天下午,法庭工作人员便联系袁某所在村支书,与村支书一同赶到袁某家,得知袁某母亲长年在外,父亲在大浦工业园做工,一般要晚上才能回家。考虑本案标的小,于是法庭委托当地村委再做工作,然后赶到学校跟校长进行沟通。
一段时间过去了,当地村委并未传来调结的消息。2011年10月31日傍晚,大浦法庭工作人员在大浦镇食堂吃过晚餐后,便联系镇相关领导、村委会有关人员,与他们一道驱车来到了袁某所在的铺司桥村。快到袁某组上时四周已是漆黑一片,村书记指出田边背稻谷的人便是袁某父亲,我们便下车来到田梗,一起做当事人的工作。在做调解过程中,我们得知,袁某父亲一个人在家带二个小孩,在大浦工业园某厂做工已有几个月工资未发,自己同意适当赔偿但目前无钱兑现。村干部听此情况后当即表态自己愿意垫付,袁某伯伯听过也同意暂时由他垫付。我们将袁某这边调解兑现后,又一鼓作气,回程中到学校跟校长联系,又与学校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悉,大浦法庭在工作中努力探索、创建巡回大调解机制,今年来,通过与镇、村二委及人民调解组织巡回大调解20余次,解决矛盾纠纷1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