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法院与衡东县政府、县国土局联动执法,通过释法明理、情感关注,又成功将县辖珍珠乡小江村一非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物和谐拆除。
衡东县珍珠乡小江村7组村民何某某于去年6月份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形下,擅自将农田变为宅基地,在农田上建房,经县国土局下达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决定书后仍一意孤行盲目施工,将房屋建至二层。同年11月县国土局依法作出责令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决定,但何某某夫妇百般阻扰,甚至以死抗争,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导致行政执法陷入被动,影响极为恶劣。
12月9日,县国土局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高度重视,主管副院长张振中亲自挂帅,组成合议庭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定准予强制执行后及时与县政府、县国土局负责人共同商议“和谐拆违”之方案,要求不仅要将拆违风险降到最低,而且要将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行政庭庭长亲自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明确表示拆违不是违拆,法律不是儿戏,希望其能够理解与支持。同时,对于实际困难告知其可以如实反映,法院愿组织相关部门给予妥善解决,并真诚地向他们征求拆除意见,以便将损失降到最低。通过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何某某夫妇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怨气与以死抗争的敌对情绪最终消散,表示愿意配合拆违工作。
12月12日上午,执行人员及县电视台记者、珍珠乡乡政府干部、小江村村委会成员到达违章建筑现场后,按照何某某的意愿,同意由其自行指挥挖机进行拆除,以便建筑材料能够回收利用,尽量减少损失。在何某某自己的指挥下,违章建筑在1个小时内全部轰然落地,成功拆除,整个过程中无任何阻拆、抗拆行为,周边围观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县电视台工作人员见证与拍摄了“和谐拆违”的全过程。尽管严冬寒意凛然,但穿透阴霾的阳光依然将全体工作人员的心照得暖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