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东县委作出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学习衡东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政委刘湘云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决定。各单位掀起向刘湘云同志学习的热潮。2011年12月22日,刘湘云同志受邀参加了衡东县团委、妇联联合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并向与会人员讲述了她的个人事迹。
刘湘云同志,现年52岁,女,中共党员,四级高级法官。曾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被衡东县政府嘉奖三次;2001年被评为湖南省法院系统立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衡阳市法院系统首届“十大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1年被评为衡东县“十佳优秀女共产党员”、衡阳市“优秀共产党员”,6月25日,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
会上,刘湘云同志在谈执法办案的体会时,说道:“我在工作中始终不忘作为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坚持以法律作底线,用公心执法;以道德作底线,凭良心执法;以纪律作底线,以忠心执法。”谈到爱心助学的感受时,她说:“在这几十年的工作生活中,我始终秉承一种信念,就是要怀有一颗感恩的心,用感恩的心回报曾经给予我帮助的人,用感恩的心回报社会,帮助需要我帮助的人。”刘湘云同志用朴实的语言讲述了她的故事,却打动了在场的所有人,获得满场喝彩。
刘湘云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了一个优秀基层干部的思想境界、精神风貌和意志品格,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认真学习的生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