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上午,一位老大娘颤抖的手上拿着几张一元的钱走进了执行局单局长的办公室,口中不停的嗫嚅。单局长马上将她扶到座位上,安慰她慢慢讲,同时让书记员倒来一杯热茶。
老人家是来还钱的,她一直不停的重复着:“法官好,法官真好,我一定要把钱还了!”。原来老人家叫稂子云,今年80岁,无生活来源,老伴陈岳生86岁,系改制企业的退休工人。两位老人均年老体弱,常年疾病缠身,单靠陈岳生微薄的退休金不能维持正常生活。今年农历7月陈岳生刚从医院回家又不慎摔断右腿,送医院治疗,除医保报销一部分和自己交纳一部分外,还欠医院8800多元,因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不尽赡养义务,致使上述欠款不能归还。2011年11月3日,两位老人向衡东县法院提起诉讼。虽经调解同意后,大儿子和二儿子仍然不支付该承担的医药费。12月7日,两位老人向法院申请执行。12月8日执行人员强制两被执行人到医院交纳欠款,但在交款时两被执行人少了6.5元。让两被执行人回乡下拿钱不现实,让两位老人再为此伤心更不应该,案件承办人郭朋程二话没说,垫付了这6.5元并交待被执行人回家后将该钱交给两位老人用。单局长征求郭朋程的意见后坚决不同意老人家还钱,老人家情真意切的说:”该给我的钱我当然要,不能要的我哪能要呀?你们这么快就帮我办好了事,我怎么还好让你们为我垫钱呀,我年纪大了,但我不糊涂呀,你们都是好法官,你们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