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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书记调度强制执行民工工资案
作者:林毅鹏  发布时间:2012-01-17 09:55:39 打印 字号: | |
  1月12日下午,衡东县法院在被执行人衡东县邦志环保砖有限公司将执行款交付法院后,提前解除对其法定代表人王某的拘留。一切看似简单自然,但在其背后却演绎了一段不平凡不简单的执行故事……

  王某是衡东县邦志环保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出资人。2011年10月,邦志环保砖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且股东间矛盾重重,导致停产,拖欠17名民工工资,民工们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10月16日,衡东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邦志环保砖有限公司依法及时足额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七万多元。在劳动部门做出仲裁裁决之后,公司仍拒不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

  17名民工大部分来自贵州、云南、四川、重庆等地,他们都等着领钱回家过年。眼看年关将近,工人们焦急万分,万般无奈下,12月23日,向衡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衡东县法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迅速确定案件承办人,马上联系被执行人,竭尽全力维护农民工权利,全力保障民生。案件的执行如果处理财产时间会很长,难以马上执行到位,而春节渐近,农民工需要尽快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法院要求公司直接兑现现金。公司股东矛盾大,相互推拖,难以统一思想,任某等17名农民工情绪非常激动。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委政法委彭丽堂书记听到汇报后,亲自了解案件执行情况。执行人员面对执行压力,沉着应对,冷静思考,在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汇报案情、力争支持的同时,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耐心与其沟通,做其思想工作,并向其解读中央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意见,告知其行为后果的严重性。然而王某并未听取法院意见,言而无信,进而避而不见。为确保农民工兄弟能在过年前拿到拖欠工资,1月6日晚9点多钟,执行人员去王某家上门执行,但王某故意躲避在外。政法委彭书记听了汇报后亲自调度,协调公安部门协助查找王某的下落,11点多钟终于将正在宾馆打牌的王某抓获,依法将其拘留。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后,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1月12日,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交至法院。法院立即通知了17位农民工,13日农民工到法院领取了工资,高兴回家过年!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林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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