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的社会在婚姻上提倡自由恋爱,但是在农村还是存在不少招婿婚姻,而这种婚姻一般是经人介绍的。招女婿在我国农村的历史由来已久,是我国民间的一种风俗习惯,此现象之存在有其深刻的社会和历史背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种做媒结成的婚姻,往往由于男女双方相互了解不够,结婚之后产生家庭矛盾是自然的。当前,我法庭处理的离婚纠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招婿的婚姻,在这类离婚纠纷中提出离婚的几乎都是女方。鉴于此种情形,笔者建议与其结婚后提出离婚,不如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多些了解,若不合适,另作计划,不要事后再为此发生矛盾纠纷。
对于招婿后,结婚后又出现离婚的现象,笔者认为产生的原因有如下几个:一是婚前男女双方一般是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对对方的性格相互了解不够,婚后,两人因为性格不合,常为家庭事情发生矛盾,在所在难免;二是男方作为上门女婿,大多是由于己方经济条件不太好,上门后会受到对方家庭一定的歧视,伤害到男方的尊严,产生心里不平衡,对女方不满,容易造成家庭矛盾;三是在很多地方的传统思维中,上门女婿往往会遭到世俗的一些偏见,甚至就是女方的家人,时间长了有的也会对其冷言冷语,给其形成很大的思想压力,不利于双方生活相处;四是男方自身存在的一些缺点,有的男方认为是上门女婿,自己不需要给女方家庭做多少事,而女方应该为自己提供些优越的条件,自己坐享其成就可以了。
婚姻家庭的美满涉及到社会、家庭、自身多方面的因素,为降低招婿后出现的离婚率,针对上述因素,笔者建议:首先,女方家庭要有自由平等的思想、宽容的心态,放弃自身家庭的优越感,不要给对方造成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势;其次,在结婚前,双方相互了解,如果是经媒人介绍的,向媒人多了解对方的性格特点,如果认为对方不合适与自己将来共同生活,就要理智的选择放弃,避免以后的感情纠葛;再次,男方自己要有一个宽怀的心态,对做上门女婿应有心理准备,既不能看轻自己,也不要有一副坐享其成的心态,要有融入女方家庭的准备与实际行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民众认识的提高,对待招婿婚姻,社会能够平等的看待,招婿婚姻的离婚率会越来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