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为了纪念雷锋同志逝世50周年和毛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衡东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鸿煦亲自带队,组织全院妇女和青年干警在县城嘉汇广场开展学雷锋法律宣传活动。
作为时代的精神坐标,雷锋是人类社会向上之心、向美之心、向善之心的体现和象征。在新的历史时期,雷锋精神已经从最基本的奉献精神、“钉子”精神、“螺丝钉”精神发展到慈善公益、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奉献社会、爱岗敬业等。全院青年干警认真学习了雷锋同志的光辉事迹,深刻领悟了雷锋同志的精神实质。虽然天气有些冷,又下着小雨,但是现场气氛非常热烈。在活动过程中,法院制作了法律宣传条幅,散发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法官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大家为群众重点介绍了《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受群众欢迎,纷纷过来领取资料、咨询问题。
衡东法院一直将思想政治教育建设摆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至为重要的位置,这次学雷锋活动也是对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教育。弘扬雷锋精神,有助于引导大家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有助于凝聚全社会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道德取向。全院将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建立完善为民服务体系,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通过这次法律宣传活动,全院青年干警今后在工作上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在思想上信念坚定、爱党爱国,在生活中助人为乐、团结友爱,在品格上诚实守信、求真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