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高效、服务”这个工作主题,更新司法理念、加强学习调研、认真借鉴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逐步探索建立起了以立案庭为主导、其他部门分工配合协作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
立案庭处于审判流程管理的“龙头”地位,如何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对制度的深入实施发挥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衡东县人民法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本着遵循审判规律,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原则,采取由立案庭对所有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进行统一审查立案、排期开庭;规定立案庭在收到原告预交诉讼费用票据当天将所有材料移交相关业务庭室,对案件的整个运作过程跟踪监督管理。
自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以来,立案庭每年发出的催办通知书都在300份以上,发出的院长督办处理的案件都在10件以上。通过这些措施大大增强了审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长期以来,困绕法院难、拖、拉等审限问题得到了改善,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为审判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