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法庭成功执结一起特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作者: 陈坚 发布时间:2012-04-18 1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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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日,京港澳高速公路衡东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董谷良、李国臣、宋富强、胡家功、王二头当场死亡。本案经衡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文伟军、邓军科等人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30多万元。一审宣判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荷塘支公司不服,上诉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1年8月3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1年9月份,事故受害家属向衡东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过新塘法庭的不懈努力,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各被告方赔偿受害方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08万元。至此,新塘法庭成功审理并执结了近年衡东法院受理标的最大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