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桥法庭风雨无阻查案情
作者:林毅鹏 发布时间:2012-04-24 10:15:22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2012年4月23日,天正下着滂沱大雨,衡东法院杨桥法庭一行来到荣桓镇长岭,向胡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听取了其述说的相关案件情况。据调查,原告胡某某与被告胡某某与2010年9月5日签订“钢结构厂房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完工,由甲方及时验收合格,当日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合同签订后,原告按要求完成工程任务,但被告没有付清全部余款,于2010年10月6日向原告出具三万元欠条一张。2010年10月26日,被告支付原告现金1万元,并承诺下欠的两万元在之后的一个月内付清。此后一年,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两万元欠款,但被告以工程有质量问题,屋顶经常漏水为由拒不还款。法官们根据实地查看,钢结构厂房内确实有漏水痕迹,经过对被告做工作后,被告同意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同原告沟通协商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