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5日,衡东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共青团湖南省委、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15家单位评选的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青少年维权岗”是自1998年由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新闻出版署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举办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这项活动的目的在于动员全社会力量,关爱青少年发展,维护青少年权益,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衡东法院刑事审判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紧紧围绕关爱青少年、引导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三项基本职能,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贯穿法、理、情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的工作模式,重点在“双基”、“双教”、“双保”等三个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双基”即“基层、基础”,刑庭法官们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市场举行维权活动,切实维护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走入青少年看守所,与失足青少年聊天,进行心理辅导,提供帮助支持。2011年积极参加了衡阳团市委举办的帮扶失足青少年志愿活动和衡东团县委举办的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活动。
“双教”即“教育、教学”。刑庭法官们长期担任十几所中小学法制宣传副校长,深入地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受教育青少年达数千余人;并广泛联系其他相关单位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防火、等自护教育活动;依托青少年社会教育阵地,组织交通知识、消防知识等宣讲,提高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双保”即“保护、保障”。近三年,该庭共审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36件61人,其中被判处缓刑及免予刑事处罚共有8件8人,并且为未成年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40余万元,这些案件的审理取得了非常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因此,多次受到上级法院、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表彰。刑庭法官们还积极参与院妇委会、共青团发起的“法官妈妈”爱心团队的创建,为我县广大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法律维权等方面的帮助指导,分析失足青少年犯罪原因,结合失足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用法律、道德、亲情去教育并感化他们,给他们温暖和爱护,促使他们从内心深处改过自新,让那些迷途的孩子重新燃起希望,重塑自我,走向新生。
衡东法院刑庭干警将以此为起点,继续关注青少年、关心青少年、关爱青少年,倾听青少年心声,鼓励青少年成长,支持青少年发展,这也是对“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