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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出击逮“老赖”,依法执行促计生
作者:刘尚球  发布时间:2012-05-25 09:33:44 打印 字号: | |
  拒不履行县计生部门依法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又置法院生效裁定于不顾,5月24日,“老赖”宋某终为自己藐视法律的行为付出被司法拘留15日的代价。

  衡东县石湾镇宋某与李某于2011年6月14日违法生育第二胎,同年7月7日衡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对宋某夫妇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宋某夫妇收到决定书后既不履行征收决定,又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同年12月13日,衡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我院强制执行,我院受理后,依法向宋某夫妇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然而宋某外出一直不归,李某又以其丈夫宋某在外家中无钱为由进行耍赖拒不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给当地计生工作的开展造成恶劣影响。

  5月24日12时许,据衡东县石湾镇计生工作人员可靠消息,宋某已经回家,我院行政庭陈戈庭长获悉后亲自调动人员,顾不上吃中饭便冒雨领队一路泥泞赶赴石湾镇镇政府协商执行方案,与镇政府负责人确定方案后又立即奔赴宋某家中及时将即将再次外出的宋某控制住。工作人员向宋某讲道理,析政策,耐心细致做工作,但宋某仍以种种理由不肯定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见沟通无果后,我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处以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于当日送至县拘留所执行。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宗旨不动摇,竭力为县计生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对于恶意拒不履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者,必将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通过 “突破一户、带动一村,突破一村、带动全镇,突破一镇、带动全县”的效应有效遏制超生等违法现象的发生,保障我县计生工作顺利开展,促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行政庭
责任编辑:刘尚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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