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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和谐理念下建树核心价值观的方法
作者:李 萍  发布时间:2012-06-07 11:50:32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是我国唯一的司法审判机关,在司法服务中,人民法院应注重“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的建树,切实借助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启迪和熏陶,帮助法院干警牢固树立起公正、文明、中立、平等、廉洁、勤勉的现代司法理念,既而更好地作用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一)、注重和谐理念的有效灌输。

  和谐理念与人民法院核心价值观两者互为前提,相辅相成。和谐理念是建树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也是其最终目的;核心价值观是和谐理念的追求,也是其最终方向。为此,在人民法院核心价值观的建树中,必须将和谐理念贯穿于法院司法服务的每一个环节。让各种纠纷在和风细雨中得到化解,在和谐的气氛中得到有效解决。让广大法院干警在和谐理念的影响之下,逐步树立起“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二)、加大核心价值观的经常性教育。

  在当前新的社会形势下,要想让公正、廉洁、为民真正成为法院干警共同遵奉的核心价值观,人民法院的思想教育与业务发展应并驾齐驱。这就要求各级法院要从人民法院长期发展的高处着眼,积极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紧密联系广大干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将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到深处、实处。要建立并完善日常学习教育工作机制,将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列入经常性的教育范畴,加大财力物力支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学习强思想、以教育壮根基,促使广大干警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宣传、教育,使核心价值观为广大干警所感知、所认同、所接受,并转化为人民法官的广泛共识,确保广大干警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守住“公正、廉洁、为民”的服务底线,积极推进法院干警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的建树。

  (三)、全面提升法院干警的归属感。

  核心价值观跟法院干警的工作归属感密不可分。没有一种强烈的归属感,法院干警人心思动,难以全心全意投入工作,建树核心价值观自然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各级法院要尽可能提高干警经济待遇和职级,留出一定经费,用于解决干警生活方面的问题,主动为干警解决生活上的后顾之忧。要从长期发展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在充分考虑干警的个人愿望的基础上,对干警按照所招录的岗位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地制定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培养计划。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干警的培养力度,在不断提高干警的司法业务技能的同时,使其切实感受到自身被重视、被关注,不必担心自身的职业发展,从而增强其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提高其工作稳定性,确保其更好地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
来源:监察室
责任编辑:李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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