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以“情”动“民”
衡东法院司法为民二三事
作者:谭晓波  发布时间:2012-06-13 09:05:07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这句话看似简单,然而赢得百姓的口碑,却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百姓的心是澄明的,甜言蜜语是骗不了他们的。凡事把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从百姓的需求入手,以百姓最喜爱的方式,关注、解决百姓最棘手的困难,不诉说工作的艰辛,不列举耀眼的荣誉,以实实在在的案例,生动具体的实事,细微之处彰显真情,这就是衡东县人民法院,扎扎实实去做,满不满意,百姓说了算!

  一、 “和谐”拆违篇

  典型案例:

  占田建房我有错,配合拆违我改错

  

  去年6月份, 衡东县珍珠乡小江村7组村民何某某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形下,擅自将农田变为宅基地,在农田上建房,经县国土局下达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决定书后仍一意孤行强行施工,房屋建到了二层。

  同年11月县国土局依法作出责令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决定,但何某某夫妇百般阻扰,甚至以死抗争,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导致行政执法陷入被动,影响极为恶劣。

  12月9日,县国土局向衡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高度重视,主管副院长亲自挂帅,组成合议庭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及时与县政府、县国土局负责人共同商议“和谐拆违”之方案,要求不仅要将拆违风险降到最低,而且要将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行政庭庭长亲自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明确表示拆违不是违拆,法律不是儿戏,希望其能够理解与支持。同时,对于实际困难告知其可以如实反映,法院愿组织相关部门给予妥善解决,并真诚地向他们征求拆除意见,以便减少损失。通过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何某某夫妇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消除了怨气与以死抗争的对抗情绪,表示愿意配合。

  12月12日上午,执行人员及县电视台记者、珍珠乡乡政府干部、小江村村委会成员到达违章建筑现场后,按照何某某的意愿,同意由其自行指挥挖机进行拆除,以便回收利用建筑材料。

  在何某某自己的指挥下,违章建筑轰然落地,成功拆除。整个过程中无任何阻拆、抗拆行为,围观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和谐拆违”的作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县电视台工作人员见证与拍摄了“和谐拆违”的全过程。尽管严冬寒意凛然,但穿透阴霾的阳光依然将全体工作人员的心照得暖暖的。

  工作特色: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开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因利益驱动,违法违章建筑屡禁不止。为有效遏制违法乱建,衡东法院创新思路,通过积极探索,主动承担法律风险,率先尝试司法提前介入的做法,出台了《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对行政命令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的实施办法》,对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等案件简化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缩短办案周期,有效制止违法行为。一、加强与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一旦发现有土地、规划违法现象,衡东法院立即提前介入,遏制违法建筑于萌芽状态,减轻了执法难度,提升了案件执行率,同时减少被执行人的经济损失;二、衡东法院积极向当事人宣传法律和政策,劝说当事人细算继续违法施工最后造成的经济损失帐。如遇当事人对其晓之以情,仍继续违法建设,衡东法院将向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发出协助执行的通知书,责令其协助执行,停止施工现场的供电、供水。

  自2011年以来,衡东法院用这一做法成功办理“控违、拆违”非诉案件70多件,无一例上访,有效地刹住了违法建设行为的蔓延态势。

  记者感言:只要把百姓的利益摆第一,百姓的道理就能讲得通!衡东法院这一做法,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保护了百姓的利益,难怪百姓拍手称快。

  二、以案说法篇

  典型案例:

  夫妻财产AA制,家务劳动可补偿

  马某与丈夫黄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马某从事个体服装生意,开了一家服装店。丈夫黄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结婚时,马某、黄某约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实行AA制:即个人的收入(包括接受赠与、继承、获奖等)归个人所有;个人的支出(包括个人的衣物、化妆用品以及学习用具等)由个人承担;双方共同生活的花费(包括房屋、家具及家庭用品、菜、粮等支出)由双方均摊。

  2009年春,女儿出生,夫妻双方又约定孩子的支出各自负担一半。但由于孩子身体总是不太好,黄某工作忙,只能由马某带女儿看病,再加上马某的服装生意不景气,她多半时间都在家里带小孩,后来索性关掉了服装店。此后,双方为家庭开支、女儿看病费用等经常发生争吵,最后闹至离婚。

  马某认为,正是在这两年时间里天天陪女儿才导致自己的服装生意受到很大影响,黄某应当补偿自己这几年的损失。但黄某认为,双方结婚时已经约定了财产AA制,不同意对马某进行补偿。马某想不通:婚姻期间约定了财产AA制,离婚时对家庭付出多的一方也不能要求对方补偿吗?

  法院点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该条款是对AA制下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在离婚时享有经济补偿权利的规定。该条规定的前提之一是夫妻双方采取分别财产制(即AA制),分别财产制保证了双方独立的财产权,但妇女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大多低于男性,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了家庭利益而牺牲自己发展机会的往往是女性,家务劳动又不计报酬,在离婚时如果不将这部分家务劳动给予补偿,对广大妇女的利益是不利的。该规定实质上是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使经济地位较弱而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大多为女性)在离婚时享有经济上的补偿。

  工作特色:怎样让群众知法、守法?硬邦邦的法律条文,老百姓难以记住,难以消化。近年来,衡东法院通过在辖区乡镇开展制作案件宣传板报、巡回法庭、在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多种活动,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在全县各个层面,各个角落播撒学法、懂法、守法的种子。

  “《以案说法》宣传板报挂在单位门前,整整一年下来,都不会有刮花、弄坏,可见群众非常的喜欢看!”《以案说法》宣传板报很受百姓欢迎,令衡东法院院长曾晟昱深感欣慰。2010年以来,衡东法院每年精心挑选了典型个案,制作《以案说法》宣传板报20余块,在全县范围内巡展。生动的案例,通俗易懂的法律讲评,吸引了群众的眼球,通常宣传板前都围个水泄不通,不少群众反映,这种生动直接的方式,让他们了解了做什么违法,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提高生活质量,维护家庭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群众了解了法律法规,对法院的审判与执行有了理解,更有利于维护法院的公正与尊严。

  记者感言:跟百姓讲法,以他们喜欢的方式。这一细微举动,折射出衡东法院对百姓之事的用心良苦,法院“走近”了百姓,获得了百姓的理解,百姓也“靠近”了法院。作为百姓我们太需要相关部门更多这样的“用心良苦”,如此,百姓对政府机关部门满意度的提高,也一定会水到渠成。

  三、“法官妈妈”爱心团队篇

  爱心故事:

  法官妈妈,谢谢你的爱

  

  三樟乡长塘村六组尹建平是三樟中学初二的学生,家境十分贫困。衡东法院“法官妈妈”爱心团队刘湘云同志知道这个情况后向三樟中学校长反映,校方当即表态按有关政策一定给予帮助。同时,积极向县教育局反映,局领导表示对该生作为重点特困生对待。

  方丽是衡东县教师进修学校高一的学生,刘湘云同志联系教育局落实每期为其解决困难补助1200元。

  “法官妈妈”爱心团队成员刘金良在走访珍珠大乌村时,了解到向玉同学的父亲因犯抢劫罪被判刑11年,正在衡州监狱服刑。刘金良等三名干警每人拿出100元给小向,鼓励她好好学习,不放弃。向玉家70岁的爷爷向金生感动得流泪,他表示要写信给在监狱里服刑的儿子,要他好好改造。

  珍珠乡石头村的彭文玉父亲车祸身亡,母亲改嫁,跟随75岁的爷爷生活,家庭十分困难。刘金良把两位贫困学生的情况向教育局反映,局领导安排人员核实情况后,给予了大力支持。

  工作特色: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衡东法院“法官妈妈”刘湘云对司法工作尽职尽责,且耐心帮教失足少年,热心援助贫困学子,细心照料孤寡老人,关心支持残疾人员的故事已在衡东家喻户晓,甚至在市、省、全国有较大影响。刘湘云的爱心,确实温暖了许多需要帮助的家庭,让许多学子成才,成为社会栋梁。为了壮大这股爱的力量,教育干警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今年4月6日,衡东法院“法官妈妈”爱心团队正式成立,该团队由院妇委会、团支部负责牵头组织筹备,已有25位妇女、青年干警自愿报名参加。

  法官妈妈”爱心团队成立以来,定期去敬老院看望、慰问老年人,帮教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告人和留守儿童,开展助学、助医、助困、助孤、助老、助居、助残等一对一帮扶活动。同时,发动全院干警和社会爱心人士捐款,设立“法官妈妈”爱心团队基金。目前,衡东法院“法官妈妈爱心团队正积极扩大团队影响,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支持,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记者感言:法官,总给人以铁面无情的印象,而衡东法院“法官妈妈”爱心团队让其增添了几分柔情,几分温馨。做好本职工作,只能是称职,做好工作以外的事情,是精神的闪光。衡东法院“法官妈妈”爱心团队,它的忧民、为民、无私、大爱,折射出衡东法院整个团队的灵魂及核心价值。这样的团队,悄悄在百姓的心中播撒爱的种子,让百姓不爱都难。
来源:衡阳日报2012年6月12日第六版
责任编辑:谭晓波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衡东县河西315省道双园大道 邮编:421400  电话:0734-5188011 传真:0734-5188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