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逐年增多,各地农村的留守儿童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然而,近来本院发生的一些案件显示,遭受性侵犯正逐渐成为一颗威胁农村留守女童健康成长的毒瘤。
2012年6月2日,家住衡东县大浦镇的赵某,在前往其亲家母陈某家拿自己外孙衣服的过程中,看见同村的许某(6岁)路过陈家,被告人赵某上前打听许某家庭情况后,得知许某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年幼的她被寄养在年老的奶奶家中,便以让许某带其到附近山上采蘑菇为由将许某哄骗至附近的山上,被告赵某亲了许某后,并用手抚摸许某的隐私部位进行猥亵。
此案件就是一件典型的农村留守儿童遭猥亵的案件,凸显了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及老人的弱势处境。有相关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中82%是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5%被托付给亲戚、朋友或家教园,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隔代的祖辈监护人基本上文化素质不高,因为年事已高、精力有限,无法陪同孩子学习和玩耍,更是无法兼顾孩子成长各个方面的需求,使得孩子由于无人照看,易被犯罪分子下手。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为保护妇女儿童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犯罪,应从重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
此案告诫我们要敬畏法律,遵纪守法,一切犯法犯罪都将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