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衡东法院提前介入与县国土资源局联合执法,奔赴杨桥与甘溪两镇的六个违法建设施工现场进行劝阻,有效地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
县国土资源局向我院反映,在执法巡视检查中,发现途经杨桥镇与甘溪镇的S315、S211线沿线有部分村民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违规占用道旁水田建房。虽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多次进行现场劝阻,但当事人均置之不理,仍未停工。导致盲目跟风乱建者甚多,基本农田破坏严重,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听取县国土资源局情况汇报后,我院高度重视,由行政干警随同前往违章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劝阻。
每到一工地,县法院、县国土资源局都对违法建设者强调,基本农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脉,更关系到国家的粮食生产安全,身为农民更应该热爱与珍惜这片沃土,希望大家能够引起足够的认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法律明确规定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必须审批。如在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期间仍有置若罔闻、以身试法者,案件一旦到法院,法院将一追到底,严惩不怠,绝不姑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过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工作,所有违法建设者均表示已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表态愿意立即停止施工行为,等待依法处理。
此次,县法院与县国土资源局一同对杨桥镇至甘溪镇全路段进行了监察,并重点对其中小合村、香花村、石岗村等5村6个违法施工现场进行劝阻与部分拆除。通过联合执法,有效遏制了违法乱建、盲目跟风之恶态,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