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衡东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的工作主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手段服务县计生中心工作,为促进县计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确保计生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县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近两年共受理社会抚养费案件153件,执结148件,执结标的210余万元,执结率为96.7%,有效促进了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的大幅提升,稳定了全县的低生育水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
一、目标分解,措施到位。为使法院服务计生中心工作这一行动落到实处,法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三个到位”,切实增强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力度。一是力量到位。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工作开展。建立专门的计生中心工作服务小组,由行政庭庭长负责,行政全体干警为成员。建立干警调度协助机制,为确保执行力量充足,行政庭庭长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向领导小组申请从执行局、法警队调配干警协助执行,从而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二是任务到位。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干警个人,实行目标管理。通过深入基层调研,针对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工作环节多、工作量大等特点,领导小组将全县24个乡镇划分为4个片区,由服务小组专人负责联络,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考核到位。按照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任务,严格考核督查。每月月初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与分析。半月召开一次服务小组会议,由四个片区负责人对工作开展进度进行说明,同时进行经验交流。邀计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服务工作进行评议。坚持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奖惩措施。
二、密切合作,注重联动。为加大对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实现“快审、快立、快执”三快原则,我院与计生等部门密切合作,注重联动。一是联合出台意见确立联动制度。2012年7月15日法院与计生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确立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二是主动为计生工作人员“充电”。法院通过辅导培训、法律咨询等方式指导计生工作人员完善手续、固定证据,保障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作出程序合法、实体公正。主管副院长张振中率行政庭成员对24个乡镇逐一走访,坚持“走下去带上来”,对各乡镇计生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三是划区管理对口联络。将全县24个乡镇划分为4个片区,确定4名执行骨干对口联络,定期到各乡镇计生部门进行走访,切实加强与各乡镇计生部门的执行联动。四是联席会议会诊“疑难杂症”。对于“钉子户”、“难缠户”、“刁难户”组织计生局、乡镇党委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方案、制定措施、联合部署,做到执前有预案、执中有保障、执后无隐患。如计生局申请我院执行宋某、李某一案,宋某外出一直不归,李某又以其丈夫宋某在外家中无钱为由进行耍赖拒不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给当地计生工作的开展造成恶劣影响。5月24日得知宋某回家后,我院行政庭庭长陈戈亲自调动人员,冒雨领队一路泥泞赶赴石湾镇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协商执行方案,及时将即将再次外出的宋某控制住,最终敦促宋某履行义务。五是互动联动齐动促合力。推动与工商、金融机构、公安、交警、政务等有关单位和组织的协作,构建社会抚养费非诉案件执行的良好互动局面。通过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多方齐动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
三、用活财保,创新执法。为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法院大敢探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措施,通过创新执法提高执行效果。一是用足用活财产强制执行措施,着重加大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力度。主动与计生部门沟通,对确定符合征收社会抚养费条件的征收对象,建议计生部门在依法送达征收决定书后即时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申请,从而把握执行主动权,防止被执行人得知征收决定后转移财产归避执行。在对计生案件进行摸排的基础上制作了集中查询函,到各金融机构进行了统一查询。一旦获取存款信息,就以最快速度赶到开户网点办理司法冻结、扣划手续。二是选准案子,排除“三不移”,达到申请一例执行到位一例。通过对银信系统的账户查询能够排除市文件精神确定的“三不移送”案件,即实际收入明显低于村民平均水平缺乏执行能力的贫困对象不移送;居无定所、暂时查找不到踪迹的不移送;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不移送。从而减少积案,降低执行风险,达到申请一例执行到位一例,起到震慑一起带动一片的效果。三是情理并重,敦促自觉履行,注重人文执法。对被执行人采取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措施后,注重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让征收对象在“想抗无由”、“想辩无理’的前提下确保“想赖不能”,从而有效遏制征收对象缴纳社会抚养费时相互攀比、等待观望的现象,对潜在的征收对象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在重视抓典型案例,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的同时充分考虑征收对象的生活、基本居住等基本情况,保障被执行对象的生活、生产必需,做到执行人性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来,应计生部门申请,我院办案人员通过跨县、市、省银行系统进行查询4532人次,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00余万元。其中2月份以来,行政庭干警10余次南下广州、深圳、上海等大城市进行查询、冻结等工作,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探索申请执行前财产保全措施不仅有效地保障了我县计生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了计生工作迈上新台阶,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