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天气突变,非常寒冷,虽然法院意外停电,但是民一庭的法官们仍旧全部在忙于工作。在肖彬法官的办公室,“谢谢肖法官,这么细致的帮我们处理案件”当事人易某某和成某某不停的感谢肖法官。
原来易某某与成某某于2000年上半年经人介绍后,2006年4月两人结婚,后来生了两个小孩。婚后两人感情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两人现在都在深圳打工,回衡东协议离婚。他们到了民政局的时候,由于停电,办不了公,工作人员让他们到法院办理离婚。他们直接就到了法院民一庭咨询如何立案解除婚姻关系,民一庭的法官和书记员都在开庭。肖法官恰巧在办公室调解另外一个案件,接待了他们俩。虽然这个案件不是分给肖法官办理,但是肖法官看到其他同事都很忙,她尽心尽责的为当事人做工作。经过调解,当事人双方仍然要离,并且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等已经处理好。双方当事人提前已经购买好晚上回深圳的高铁票。由于法院停电了,一些法律文书无法打印,肖法官来回奔走于立案庭、民一庭,将相关法律文书一份份用手填写好。尽管易某某与成某某是到法院协议解除婚姻关系,但肖法官努力把握每一个细节,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自己工作任务繁重,还积极帮助同事办案,主动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如果因为停电不能打印相关材料,本来一次性可以解决好的事情,当事人可能要再来一次,这就使当事人耽误了时间和增加了负担。
不是要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当事人才能感到服务质量的提升;不是要身着庄严地制服,当事人才能感受法律公正的处理。民一庭以三字方针“和、快、实”为指导,“和”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和谐结案、案结事了;“快”指为提高效率,积极建立案件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实”指便民利民,司法为民,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民一庭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